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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考核标准执行

日期: 2021-09-20   浏览次数: 1600

  在市场销售塑料餐饮具的生产者必须设置或委托他人设置回收塑料餐盒、塑料餐具、的站点,并采取回收利用的措施,达到规定的回收率(建议第一年达到50%以上,第二年达到60%以上,第三年以后保持在70%以上),由环保部门进行考核并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

  

  经过长时间的考核标准执行监督检查以后,一次性使用餐饮具在产品质量上都有了明显的改善,可以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消泡减容效果显著,在几十秒种可将密度为0.03g/cm3左右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提高到0.9g/cm3以上,即泡沫塑料本身的体积缩小为原来的三^之一以下,堆放体积缩小为原来的百分之一以下。

  

  2)消泡过程不产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无粉尘、噪音、污水、焦渣等公害。

  

  3)消泡处理成本低,能耗少,消泡剂损耗微小。

  

  4)消泡后的物料性能好,可直接用做塑料加工原料使用,也可用于粘合剂、涂料等其它用途。

  

  5)消泡回收设备简单、操作方便,还可设计成车载型式以利于到各个泡沫塑料回收集中点流动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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